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标准化奖励资助工作的通知
阅读量:111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3日

  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标准创新全面融入科技创新体系,推进标准实施和应用,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潍坊市标准创新应用奖励办法》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标准化奖励资助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潍坊市标准创新奖潍坊市标准创新奖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不超过1个,二等奖不超过3个,三等奖不超过10个,由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评审确定。

(二)潍坊市标准应用奖潍坊市标准应用奖不分等级,经材料审定确定奖励项目。

(三)深化标准化战略专项资助:对新承担的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经材料审定确定资助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潍坊市标准创新奖

1.申报条件

我市依法设立并承担标准主要起草工作的法人及其它社会组织(排名前三位的起草单位)

2.申报范围

实施2年以上(含2年,下同)且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以及含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标准(按有关规定进行自我声明)。标准实施日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

3.申报材料

(1)潍坊市标准创新奖项目申请书(附件1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与标准起草单位中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相应的变更证明材料

(3)正式格式的标准文本,其中标准中涉及专利的,须提供专利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推荐单位

(1)市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

(2)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3)我市受山东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管理的省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以上单位均可推荐。

5.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应当确保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标准项目,由第一起草单位负责组织申报同一系列标准按一个标准项目申报

(2)申报材料中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应当与标准文本中一致

(3)已获得国家、省、市标准创新奖的标准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潍坊市标准应用奖

1.申报条件

我市依法设立国家级、省级标准化项目承担单位

2.申报范围

2021年度评估合格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以及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的标准化示范项目。

3.提交材料

(1)潍坊市标准应用奖项目申请书(附件2

(2)2021年度国家标准委、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评估合格文件或示范项目确认文件;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推荐单位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或市直行政主管部门。


(三)深化标准化战略专项资助

1.申报条件及范围

我市依法设立并承担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分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单位,国际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第一起草单位项目批复(发布)日期范围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2.提交材料

1)深化标准化战略专项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3);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如与申请项目中单位名称不一致的,一并提交变更证明材料; 

3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批复文件,标准项目提供正式格式的标准文本;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推荐单位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或市直行政主管部门。

三、工作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书面申报材料标准创新奖一式三份,用A4纸胶印装订成册;标准应用奖、深化标准化战略专项资助各一份,A4纸打印,装订不做特殊要求。书面材料均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公章,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

2.请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做好辖区内项目申报、初审和报送工作,书面申报材料可邮寄或直接送达至,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62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吕华鹏   吉蕾蕾

电  话:2256855   8224702

邮  箱:wfzjbzh@163.com

地  址:潍坊市高新区卧龙东街2129号市市场监管局736室

 

 

        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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