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泉城众创空间申请条件
按照《济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支持泉城众创空间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修订稿)文件,基本条件如下:
1、在我市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运营机构,或由园区、驻济高校科研院所成立的专门管理部门,众创空间运行时间在3个月以上。
2、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创新意识强、较为稳定的运营团队,至少3名以上众创空间专职工作人员,可以为创新创业者提供项目路演、投融资对接、创业辅导培训、宣传推介等服务;
3、为创客提供不少于20个办公席位,拥有会议室、会客洽谈区等场地,能够为创客企业(项目)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办公空间和宽带网络服务。如为租赁场地,租期在一年以上;
4、能够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测试等公共技术平台设备,或与其他技术平台拥有方有明确的合作协议;
5、现有签约入驻的创客或常驻的初创企业10家以上,其中科研开发类企业3家以上;
6、具备创业导师等相关创业资源,自身拥有一支面向众创空间内创客企业(项目)的投资基金,或签约长期合作的基金。
7、申报泉城众创空间计划,其在孵企业(项目)需符合下列条件:
(1)众创空间入驻创客企业或项目。创客企业应在该众创空间注册登记成立,属于迁入企业入驻众创空间的,入驻时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注册资金不超过300万。
(2)创客企业(项目)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
(3)科研开发类企业研发的项目或产品,应为自主研发或技术成果转化项目,鼓励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或初创企业优先入驻。
二、泉城众创空间好处
1、市科技局对列入泉城众创空间支持计划的众创空间采取后补助的方式对众创空间建设及运营给予支持。每个众创空间按其不超过实际投入额的50%予以支持,支持额度最高100万元。
2、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20 万元奖励。----------《济南高新区加快创新创业发展助力新旧动能转换若干政策(试行)》 济高管办【2019】1号
3、奖励资金依据科技企业孵众创空间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年度绩效进行奖励,每培育1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鲁财教【2017】56号
三、泉城众创空间所需附件资料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相关文件)复印件
2、股东出资实际到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和2019年审计报告
3、场地使用证明(属于租赁场地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场地平面图及面积区域说明
4、运营团队名单汇总表及身份证、学历证书、社保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5、公司提供的固定资产清单或与其他技术平台签订的合作协议
6、签约创客和入驻企业汇总名单、入驻协议、创客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7、创业导师聘书、导师信息及签约协议
8、与工商咨询、律师事务所、专利代理机构等服务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
9、近一年来组织开展的创业服务活动及证明
10、拥有投资基金证明或与相关创投机构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11、入驻企业获得的投融资证明复印件
12、入驻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3、自筹经费投入相关凭证
14、众创空间管理制度
1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泉城众创空间代理服务保障措施
1、项目申报流程控制:诚智委派专人组建项目申报组,为众创空间申报提供全流程专业化服务,提供申报材料准备清单,指导客户提供申报必要材料;负责申报材料的编制提交。
2、资金申报指导服务:参照省市区科技政策,按照相关要求,为客户提供指导方案,保障资金的顺利申请,增加申报成功率。
五、泉城众创空间申报服务流程
六、诚智优势
l政府支持:成立之初就受到发改、工信、科技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我们对政策的解读,对企业的需求了解,都会有更好的理解与把握。
l资源优势: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专利行业协会等机构,在财务审计、知识产权、政策应用等方面给企业更方便、更专业的辅导。
l专业服务:我们有完善的科技服务体系及专业的服务团队,以及规范化的运作模式,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团队作战。
l经验丰富,成功率高:总结多年的科技服务过程,我们有丰富的资质办理和政府资助项目融资经验。
七、服务模式
l风险代理、贴心服务:项目成功后再收费,不成功不收取任何咨询费用。
l基础培育、科学整合:严谨精准的调研诊断,科学合理的基础培育,补充企业必备条件,水到渠成的实现既定目标。
l全面优化、系统服务:系统策划解决方案,深入挖掘潜在价值,优化科技及财税管理体系,全面实现服务增值。
l申报跟进、全程负责:负责调研诊断、方案策划、材料编制、评审跟踪及监理验收的全过程。
1、市科技局对列入泉城众创空间支持计划的众创空间采取后补助的方式对众创空间建设及运营给予支持。每个众创空间按其不超过实际投入额的50%予以支持,支持额度最高100万元。
2、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20 万元奖励。----------《济南高新区加快创新创业发展助力新旧动能转换若干政策(试行)》 济高管办【2019】1号
3、奖励资金依据科技企业孵众创空间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年度绩效进行奖励,每培育1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鲁财教【2017】56号